- 2025-05-16 19:37:48
万物云(02602)将于6月13日派发特别股息每股0.394元
万物云(02602)发布公告,该公司将于2025年6月13日派发特别股息每股0.394元。
- 2025-05-16 19:32:0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00670)5月16日耗资650.998万港元回购250万股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00670)公布,2025年5月16日耗资650.998万港元回购250万股股份。
- 2025-05-16 19:29:41
中国碳中和(01372)股价异动 收到若干债权人发出的催缴函
中国碳中和(01372)公布,董事会留意到其股份价格于近日出现不寻常变动。董事会经作出在相关情况下有关公司的合理查询后,除下文所披露者外,董事会确认并不知悉导致股价或成交量波动的任何原因亦不知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须予披露的任何内幕消息。于2025年5月16日,公司收到若干债权人于2025年5月16日发出的催缴函,要求集团作为借款人立即偿还贷款及累计利息,该等债务公司拖欠时间较长,为避免债务恶化影响公司运营,公司正积极与该等债权人寻求解决相关债务的可行方案,经初步友好协商拟用可换股债券以抵销该等债务,公司将于适当时候或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就该等债务作出进一步公布。
- 2025-05-16 19:28:53
万物云(02602)将于6月13日派发末期股息每股0.481元
万物云(02602)发布公告,该公司将于2025年6月13日派发末期股息每股0.481元。
- 2025-05-16 19:26:46
春城热力(01853)将于7月18日派发末期股息每股7.04港仙
春城热力(01853)公布,将于2025年7月18日派发末期股息每股7.04港仙。
- 2025-05-16 19:23:08
北大青鸟环宇(08095):广东晶红创芯科技合伙拟向广东新锐流铭光电注资5063万元
北大青鸟环宇(08095)公布,于2025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后,该公司、投资者(广东晶红创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目标公司(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广东新锐流铭光电有限公司)与上海盛今(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订立注资协议,据此,投资者须就新股权(相当于目标公司于完成时的注册资本总额约33%)向目标公司出资及支付注资价(即人民币5063万元(相当于约5482.2万港元))。于注资协议日期,该集团于目标公司的实际股权为94%,而于完成时,该集团于目标公司的实际股权将约为62.98%。据悉,目标公司主要从事高端陶瓷大功率发光二极管(LED)器件及模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专注于汽车、舞台、固化、闪光及植物生长等特殊光源的研发和生产。生产的产品包括车灯系列、移动照明系列、彩光系列等。董事相信,注资将让目标公司可引进新股东,其将为目标公司带来额外资本,从而促进目标公司的增长及发展。注资的所得款项总额将为人民币5063万元,其预期将会用作发展及扩展目标公司的业务。
- 2025-05-16 19:18:30
KEEP(03650)5月16日斥资43.53万港元回购10万股
KEEP(03650)发布公告,于2025年5月16日该公司斥资43.53万港元回购10万股,回购价格为每股4.23-4.43港元。
- 2025-05-16 19:18:14
药师帮(09885)5月16日耗资约305.56万港元回购39.68万股
药师帮(09885)公布,2025年5月16日耗资约305.56万港元回购39.68万股股份。
- 2025-05-16 19:16:53
佳源服务(01153)订立强制执行调解协议
佳源服务(01153)发布公告,有关向当时最终控股股东提供未经授权担保的主要及关连交易的相关事宜。于2025年5月15日,上海金辕及上海智金(作为申请人)与巢湖旭彤(一间由本公司前控股股东最终实益全资拥有的公司)、佳源创盛(一间由本公司前控股股东最终实益全资拥有的公司)、浙江禾源(一间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及浙江智想大成(一间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作为被强制执行人(被强制执行人)订立强制执行调解协议(强制执行调解协议),(其中包括)上海金辕及上海智金各自同意以金额人民币8600万元(调解金额)偿付被强制执行人于股权转让协议及担保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调解)。调解金额包括:(1)人民币4300万元,由佳源创盛及其关联方于签署强制执行调解协议后五个营业日内以转让1034个停车位(停车位)的方式支付;及(2)余下人民币4300万元,由浙江禾源及浙江智想大成以现金按以下方式支付:(i)人民币500万元(初始调解金额)将于签署强制执行调解协议时支付予上海金辕及上海智金;(ii)人民币1000万元须于2025年6月30日前支付予上海金辕及上海智金;(iii)人民币500万元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支付予上海金辕及上海智金;及(iv)余下人民币2300万元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予上海金辕及上海智金。根据强制执行调解协议,上海金辕及上海智金应于收到初始调解金额后五个营业日内向相关法院申请解冻被冻结浙江禾源及浙江智想大成的银行账户,终止强制执行诉讼及撤销所有相关限制。预计该款项将由本集团的内部资源支付。上海金辕及上海智金进一步同意,于被强制执行人到期履行上述义务后,彼等将不再享有就仲裁调解书向被强制执行人提出索赔的任何权利。然而,倘任何被强制执行人未能依据强制执行调解协议条款履行各自义务,上海金辕及上海智金有权恢复仲裁调解书。尽管如此,上海金辕及上海智金进一步承诺,倘由于巢湖旭彤、佳源创盛及╱或其关联方违反强制执行调解协议项下的义务而产生该恢复,则彼等不会将浙江禾源及浙江智想大成作为被强制执行人纳入该恢复。此外,上海金辕及上海智金已与浙江禾源及浙江智想大成订立承诺书,据此(其中包括),上海金辕及上海智金承诺彼等不会对浙江禾源及浙江智想大成恢复仲裁调解书,惟浙江禾源及浙江智想大成已悉数履行其于强制执行调解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彼等亦不会另行提起法律诉讼,使浙江禾源及浙江智想大成((包括其董事、股东、高级管理层、僱员、代理人及代表)承担有关该仲裁的任何责任。由于调解,本集团预期将录得亏损拨回约人民币1.09亿元。该拨回包括(i)人民币6634万元,即于2024年12月31日录得的拨备人民币1.52亿元与调解金额人民币8600万元之间的差额,及(ii)人民币4300万元,其乃归因于停车位转让并将由佳源创盛及其关联方支付。于2025年3月31日,停车位的评估价值约为人民币4449万元。余下拨备人民币4300万元(即未偿还的现金义务)将取决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付款计划的遵守情况,并可能会因对有关方的潜在追讨或索偿而部分减轻,惟取决于其偿还能力。本公司将录得的实际财务影响须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及进行进一步审核程序,可能不同于本公告所述估计。经考虑(i)驳回为最终裁定及不可上诉;(ii)本集团已就此产生可观法律费用;(iii)偿还人民币4300万元将解除及免除本集团仲裁调解书项下所有余下义务及责任,而解除被冻结存款将增强本集团的现金流并改善其营运的流动性;及(iv)据本公司中国法律顾问所告知,浙江禾源及浙江智想大成可向有关方追讨及索偿已付款项,董事会认为,订立强制执行调解协议可使本公司以友好及有效方式解决仲裁,而避免耗费更多时间、精力及对本集团的潜在不利影响。因此,本公司认为强制执行调解协议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 2025-05-16 19:12:43
阳光保险(06963)附属阳光人寿拟出资200亿元投资试点基金份额
阳光保险(06963)公布,经董事会于2025年5月16日审议通过,公司附属公司阳光资管拟发起设立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并由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阳光和远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暂定名,最终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名称为准)(试点基金)。公司附属公司阳光人寿拟出资人民币200亿元投资试点基金份额,占其总发售份额的100%,资金拟根据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分期缴纳。于本公告日期,基金管理人及试点基金尚未成立,且阳光人寿尚未就投资试点基金订立相关协议。试点基金专注于长期权益投资,有助于拓展公司资金参与资本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实现与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共同发展,充分发挥了保险资金作为长期资金耐心资本的优势,有利于资本市场稳定长期健康发展。同时,有助于降低权益资产市值波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提升公司投资资本市场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