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ER HOLDINGS(01116):現正采取合適的法律行動以收回目前以托管方式持有的全部4.1億股代價股份
時間:2025-03-18 20:44:24
MAYER HOLDINGS
MAYER HOLDINGS(01116)發布公告,內容有關收購Happy (Hong Kong) New City Group Limited(一間于英屬處女群島注冊成立的有限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相關事宜,誠如2019年通函所載,買方(公司全資附屬公司)同意向賣方購買銷售股份,代價爲2.6億港元,代價已按以下方式支付:
(1) 2000萬港元以現金支付,作爲簽立買賣協議時的訂金;
(2) 1.58億港元于完成日期透過發行金額爲1.58億港元的承兌票據(可就目標集團達成目標溢利水平作出調整)支付;及
(3) 8200萬港元透過配發及發行4.1億股代價股份(可就目標集團達成目標溢利水平作出調整)支付,而代價股份由托管代理持有,以待目標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3個財政年度取得累計經審核綜合溢利淨額。
董事會謹此知會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根據目標公司的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目標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3個財政年度取得累計溢利淨額約1440萬港元,低于目標溢利水平。因此,根據買賣協議,承兌票據下之責任(包括(但不限于)付款責任)須予終止,且託管代理無須向賣方發放任何代價股份。此外,代價股份將根據託管協議歸還公司,而公司、買方或彼等各自之代名人可在無須通知賣方或取得賣方授權之情況下出售或處置代價股份(以其單方面認爲合適之方式),並有權收取相關所得款項。
基于上文所述,公司認爲買方在承兌票據下並無支付責任,現正採取合適的法律行動以(其中包括)收回目前以托管方式持有的全部4.1億股代價股份,並就違反買賣協議的條款及╱或擔保責任向賣方及擔保人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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